主題: [扣稅] 公益彩券中獎獎金如何課稅?個人所得稅與分離課稅. 作者: 台灣樂透彩香港六合彩紀錄員 於 2007 十月 24, 下午 11:19 [扣稅] 公益彩券中獎獎金如何課稅?個人所得稅與分離課稅.
網路上謠傳著, 教人要怎麼防止或減少樂透彩券的稅金併入個人所得稅, 或是要怎麼用樂透購買成本去抵消稅額... 總之,在這邊請直接聽好了...樂透彩券是採用:[分離課稅] 什麼是分離課稅, 分離課稅就是完全和你的個人所得稅不相干, 樂透就直接在你領取時(中獎2000元以上),扣掉你20%的中獎獎金就對了! 至於那些會混入個人所得稅的,是指 非樂透彩券的中獎所得 才會列入! 所以,不要聽信一般謠言,記得樂透是分離課稅就對了! 至於樂透詳細課稅辦法,引用樂透官方的扣稅資料如下 ---------------------- Q. 公益彩券中獎獎金如何課稅? 1. 中獎人如果是個人(不論是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)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, 中獎獎金每聯(組、注)獎額不超過二千元者,免予扣繳; 每聯(組、注)獎額超過二千元者,應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。 另外,因這項獎金係採分離課稅,即使中獎人是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 也不必再計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課稅,而所扣繳的稅款也不能夠抵繳或申請退還。 2. 中獎人如果是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,其中獎獎金,除扣繳百分之二十稅款外, 仍須將中獎獎金列入其他收入申報,不適用分離課稅之規定。 3. 中獎獎額在二百五十元(含)以上者,中獎人出具之領獎收據,應依印花稅法規定按獎額千分之四貼用印花稅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