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題: 勞保vs國保(1): 國民(風險)年金保險所隱藏的陷阱:沒有保證最低還本給付比例! 作者: 台灣樂透彩香港六合彩紀錄員 於 2008 五月 08, 下午 08:43 勞保vs國保(1):
國民(風險)年金保險所隱藏的陷阱:沒有保證最低還本給付比例! (最高虧損可能高達80%?) 歡迎轉載引用,但請註明來源為: http://payoversea.com/insurance/ 我剛剛在研究國民(風險)年金內容時,發現了國民(風險)年金的重大陷阱:沒有保證最低還本給付比例!! (那筆喪葬費8萬多不列入考慮...) 目前勞保金可以在退休時或死亡時一次請領... 國民年金是採用活著時以年金制的方式慢慢給付(老年年金).保險人死了之後由第一順位遺屬領(遺屬年金). 可是萬一第一順位遺屬也沒有活很久的話,那麼國民年金就停止支付了! 保險人死亡以後除了給約8.64萬元的喪葬費以外, 它不會再給一大筆錢給你的家人, 而是改用 遺屬年金的方式 繼續發給他們錢... 遺屬年金,也就是家人們(必須依照請領順序)可以繼續領年金...(金額多少請參照遺屬年金的公式...) 有老婆孩子的人,還算好,至少她們可以再多領幾年...(但需符合遺屬年金資格) 每多一人還可以多領25%,(最高多50%) 妻和子女數量為2 可多領25%,妻和子女數量為3以上 可多領50%, 老婆別出意外的話,至少還可以多領個一陣子, 萬一,沒有老婆孩子的人,遺屬年金就會交給 父母親去領, 重點是, 自己都死掉了,父母恐怕也領不了幾年... 所以,我覺得,對沒有成家的人,也就是單身的人, 這個國民年金是很不利的... 搞不好繳了好多錢,才剛要開始領就咯屁死了, 留給父母或祖父母領沒多久也咯屁死的話,這筆年金就永遠say goodbye了... (不會再接著發給順位的繼承人) 因為國民年金沒有保證最低給付金額規定, 所以,搞的不好自己和第一順位遺屬在很不該死的時間點死掉的話, 反而會大虧本的... 總之, 翻了條款,因為國民年金沒有保證最低給付制度! 所以,保這個並不是穩賺的...有可能會倒賠的... 因為本人死了,第一順位遺屬依照遺屬年金規則可以開始領, 萬一他們也死了,錢就都會消失囉... 即使還沒領到幾萬元,第二順位之後的遺屬們也只能哭泣了... 尤其強烈建議單身的人,儘量不要去保國民年金... 國民年金比較適合本人可以活的久的,不然至少也要第一順位遺屬能活的久的... (可能還是去加入職業工會保個勞保比較划算,至少不會大虧本...) 建議今後大家將[國民年金]正名為:[國民風險年金], 以了解到部分投保民眾在某些意外情形下,可能造成巨額的虧損...? (我只是稍微看過國民年金規則而已,假如我的看法有錯誤的話,還請見諒!) ------------ PS. 一. 遺屬年金給付之順序為何? 答: 1.配偶及子女。 2.父母。 3.祖父母。 4.孫子女。 5.兄弟、姊妹。 二 . 遺屬年金給付之遺屬條件為何? 答: 被保險人死亡,或領取身心障礙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時,配偶與子女等相關家屬可請領。 1. 配偶:年滿5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。但有下列情形者,不在此限:(1)無謀生能力或(2)扶養以下 之子女者:①未成年或②無謀生能力或③25歲以下在學且每月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 之月投保金額。 配偶:年滿4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,且每月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之月投保金額。 2.子女(養子女須有收養關係6個月以上):(1)未成年或(2)無謀生能力或(3)25歲以下在學且每月收入未超 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之月投保金額。 3.父母及祖父母:年滿55歲且每月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之月投保金額。 4. 孫子女(應受被保險人扶養):(1)未成年或(2)無謀生能力或(3)25歲以下在學且每月收入未超過其領取 遺屬年金時之月投保金額。 5.兄弟、姊妹(應受被保險人扶養):(1)未成年或(2)無謀生能力或(3)55歲以上且每月收入未超過其領取 遺屬年金時之月投保金額。 三. 遺屬年金給付之給付計算標準為何? 答: 1.被保險人死亡:被保險人之保險年資合計每滿1年,按其月投保金額發給1.3%之月給付金額。 2.領取身心障礙年金或老年年金給付期間死亡:按被保險人身心障礙年金或老年年金金額之半數發給。 3.依前二項規定計算之年金金額不足3,000元,按3,000元發給。 4.同一順序之遺屬有2人以上時,每多1人加發遺屬年金給付標準25%,最多計至50%。 例: 1.參加國保30年,不幸身故,遺有配偶(符合條件),每月可領6,739元。 17,280元×1.3%×30年=6,739元 2.正領取國保老年年金每月6,336元時,不幸身故,遺有配偶(符合條件),每月可領3,168元。 6,336元÷2=3,168元 3.參加國保35年,不幸身故,遺有配偶及2名子女(符合條件),每月可領11,794元。 17,280元×1.3%×35年×(1+50%)=11,794元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