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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主題: [社會變態論] 為何那些善良窮人大多求死,而作惡壞人卻可以終老呢?  (閱讀 7208 次)
台灣樂透彩香港六合彩紀錄員
論壇總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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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: 3,027


« 於: 2009 十一月 29, 上午 03:52 »

[社會變態論] 為何那些善良窮人大多求死,而作惡壞人卻可以終老呢?

假如一個人沒有錢也沒有工作了,那他還能做些什麼?

積極一點的人,可能會想辦法也要活下下去,
在路邊乞討,在公園睡覺想辦法也要撐下去!

消極一點的,軟弱一點的傢伙,可能就會直接求死自殺了...

而那些惡劣的人卻會想辦法作姦犯科,四處去傷害他人,甚至是殺人越貨也在所不惜,
但是,這些這些人卻反而得到社會的資源而可以終老...

為什麼?!
這個社會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,到底是為什麼變得如此變態,
為何殺人幾乎都不用償命,只要關個幾年又放出來可以繼續作惡.

只要不被抓到的話,在監獄外頭,他們可以拼命的偷搶拐騙,殺人放火只為了自己的利益,不管是如何傷害他人都無所謂,
被抓到的話,就開始裝可憐裝無辜裝作在懺悔的樣子,博取司法的同情,想辦法減輕刑罰,
關在監獄裡面,也是不痛不癢的,反正有免錢的牢飯可以吃,免錢地方可以住,反正過幾年出監之後,又是一條活龍!


為何那些軟弱卻善良的窮人得不到社會資源的協助,為了不造成他人更多的麻煩,只能痛苦的求死;
而那些作惡多端的惡人,四處造成他人的傷害,不管被捕與否,幾乎大都可以終老呢?

這個社會雖然處處講求人權,可是幾乎都照顧到壞人,
刑罰輕到一堆犯人總是出獄後又再犯回籠,過幾年沒事又給他們特赦三小的,
而且還一堆人拼命要幫那些窮兇極惡的犯人們免除死刑廢除死刑...
那些重大殺人罪犯,他們犯了滔天大罪,至少都是被判了N個死刑了,
竟然不想送他們死刑,終生關在監獄的開銷竟然還是得全民買單?!

我都受不了也看不下去了...
這社會到底是在講求守法的善良人的人權,還是只特別照顧犯罪者啊?

當今的刑法已經這麼輕微,為何還要更加倡導廢除死刑,社會資源非得浪費在惡貫滿盈的人們身上啊!

社會傷害盜竊事件層出不窮,警力總是不足以取締,監獄人滿為患,酒駕肇事撞死人的一堆,
還一堆人裝好心要爭取廢除死刑,某些執法的官員,還以無執行死刑自以為高尚...

每每看到那些自殺的人們,我都覺得替他們不值,
這個社會有錢可以照顧那些犯罪者,資源用在犯罪者身上讓他們終老,
卻不願意分配更多資源來幫助沒錢的人避免自殺,給他們更多工作機會,給他們些許生存下去的希望...

真是殘酷的社會啊...人權幾乎都在偏袒犯罪者...

等到萬一真的廢除死刑之後,每個罪犯都平白的入手了免死金牌,
這些監獄夠裝那些不死系的犯罪者嗎?恐怕監獄爆量三倍超收也裝不下吧?

這個社會總是有許多人過份主張"犯罪者人權主義",若是依然這麼喜歡炫耀假好心的免除死刑概念的話,
誠懇的建議你們,想辦法再蓋一棟102層的摩天大樓或是世界第一高樓,專門來收容無止無盡的罪犯們,
此舉必定揚名世界,豈不是更能滿足"犯罪者人權主義"者們的中心思想?

假如主張強化犯罪者人權主義者們,
認為你們的資源多到讓自己覺得花不完,想要白養一群犯罪者的話,
只要你們願意自己出錢掏腰包,把目前的警力和監獄再增加五倍的話,
我個人倒也不會一味去反對你們,吐嘈你們不食人間煙火啦!畢竟你們有遠大的理想是好的...

但是若只會嘴巴上喊喊LOVE口號,
實際上卻是得多花公眾資源全民買單來供養那群犯罪者大爺們,就實在是說不過去了...
為何我們大部分人都是奉公守法,甚至很多人沒錢而快活不下去了,卻還得全民出錢幫犯罪者買單呢?
難不成這社會法律制度是偏重在保護壞人權益嗎?

那麼這個社會何時才願意多去維護照料守法百姓們的權益呢?
難道非得搞到像國外治安極差的國家一樣,犯罪者們的武裝槍械火力與惡勢力勝過警察執法單位,
搞到讓小島變成犯罪者天堂才會覺悟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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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如果政策是要我們窮忙到死, 那我就讓你們看見廢材的驕傲!]
enter07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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« 回覆文章 #1 於: 2010 五月 11, 上午 08:58 »

壞人作惡為何不見惡報》

  既然惡有惡報,為何有不少壞人,甚至無惡不做的人,仍然升官發財,輝煌騰達,事事如意,令人羨慕?
  
  由於因果通於三世,因此不管什麼人,今世做大官、賺大錢、享大名,當然是由於往世做了大善行,如今正在享受福報所致。這時他不修善而為非作歹,可能的結果有四種:

  一、若善惡不能互相抵銷,他當然可以繼續享受他應享的福報,繼續升官到他所應得的職位為止,或繼續賺大錢,如他所應得的。直到福報享盡時,才會開始遭受為惡所應得的惡報。這個時間或許在幾年、幾十年後,或許到死為止,或許未來世仍繼續享受他未享完的福報。

  二、若其福報因作惡而發生轉變,但因往世所做的善行非常大,應享的福報期間非常長久,目前雖然作惡應受惡報,但比起福報的力量仍差很多。既使作惡轉變了一部分福報,但還有很多剩餘的福報,讓他一直到死也享受不完。如此一來,這一生中,他永遠過著好日子,當然看不出為惡所應得的下場。

  三、不斷作惡的結果,使原本很大的福報,減為比較輕的福報,但因表面上看來仍在享受福報,過著好日子,遂使人誤以為作壞事不會有惡報。

  四、應享的福報即將享受完畢,做壞事到某個程度,累積得夠多了,於是惡報的機緣成熟,福報結束,開始嚐到為惡的苦果,過著淒慘的日子,甚至得到惡疾、遭橫禍而死,後悔莫及。

  由上可知:現實生活中,許多人為非作歹,卻仍舊能步步高陞、錢財滾滾、得意非常,都是屬於前面第一、二、三的情形。

  這就好比你家附近搬來一位陌生的新鄰居,他並沒有從事任何正當或不正當的、可以賺錢的行業,可是卻過著豪華奢侈的生活,錢財之多總是花不完,令人其名其妙。但是當您穫知他未搬來以前,在銀行有一筆鉅大無比的存款,一切就真相大白了。

  但如有一天,你這位鄰居參加民間儲蓄會,把會款標走後就賴帳不按期交會款,被告到法院,法官當然判決他敗訴,必須還款。但絕不會判決沒收他的全部銀行存款,因為這樣做不僅有失公正,而且荒唐可笑。同理,一個正在享受大福報的人,若是作惡,頂多只是轉變掉一部分的福報,絕不會將其巨大的福報一筆勾消,剝奪他應享的權利,因為因果律是極其公平的。

  像這種由於正在享受福報,以致於他雖然作了大惡業也沒看到他受惡報的事,在佛經裡有一個最好的例子。

  雜譬喻經說:佛在世時,有一位國王叫阿闍世王。某日,一位以殺生業的屠夫前往見國王,並請王答應他一個請求,王問他有何願望,他說:「國王您每遇節日需要屠殺畜生時,請全部賜給我包辨。」

  王說:「殺生的事,很少人樂意替別人做,為什麼你卻那麼喜歡?」
  
  屠夫答以:「我往世曾做貧窮人,幸好靠殺羊得以度日,又因殺羊之故,死後生到四天王天,享受天福。天上壽盡,又出生為人,還是從事殺羊的職業,死後又生天上。就這樣六世出生為人,都從事屠羊的工作,使我每次死後都生到天上,享受天上無量的快樂,前後往返天上人間已有六回,屠羊既然有這麼大的好處,因此向國王提出請求。」

  王問:「就算真如你所說的,但你怎麼知道的呢?」

  屠夫答:「因為我具有能知宿命的能力,可以知道往世的事。」王不相信,認為他說謊,因為像屠夫這麼下賤而毫無修行的人,怎麼有能力知道宿命?國王疑惑不解,便去向佛請教。
 
  佛答:「屠夫所說全都真實,並非說謊。他往世曾遇到一位辟支佛,那時很歡喜、很恭敬、很專心的瞻仰辟支佛莊嚴的容貌,善心隨生,由於這一功德,使他得以六回生天享福,出生為人又能知宿命。因為敬佛的功德,造作於前,福報先成熟,才能六次往返天上人間;殺生的罪業應受惡報,但機緣尚未成熟,所以不見他受報。等此生命終,福報享盡,他將墮地獄接受屠羊的罪報。地獄的罪報受完,接著無數次出生為羊,一一償還命債。

  這位屠夫,知宿命的能力很淺,只知過去世六世殺羊生天的事,再早些的第七世的事,他便無法得知,於是誤認為屠羊是使他生天享福的原因。」阿闍世王至此恍然大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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